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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醋酸纤维有限公司活性炭采购项目-变更公告(二次)
发布日期:2026-04-13 来源:原创 作者:采购供应部 浏览:51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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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醋酸纤维有限公司活性炭采购项目-变更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B202601BA2002673357166)

一、更正内容:

1、变更事项:招标文件

2、变更内容:

(1)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二、招标内容与范围 由“5、交货期:2026830日前,满足招标人要求”变更为“若中标人未向昆纤公司供应过丙酮回收用活性炭的,需于2026830日前先供应12.6吨活性炭开展生产试验,试验周期不低于1年,试验结果符合昆纤公司的要求后,再供应剩余数量的活性炭,试验结果不符合昆纤公司要求的,终止合同。若中标人向昆纤公司供应过丙酮回收用活性炭的,需在2026830日前完成供货”。招标文件 第五章 供货要求中交货期同步变更。

(2)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由“2、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材料”变更为“2、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材料”。

(3)招标文件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由“2.1产品型号:投标人应明确标明参与投标的产品的生产厂家、产地及产品规格型号,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材料”变更为“2.1产品型号:投标人应明确标明参与投标的产品的生产厂家、产地及产品规格型号、生产工艺,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 第五章 供货要求 新增“使用年限:投标人提供的活性炭使用年限不低于5年,并提供承诺书”。

(5)招标文件 第五章 供货要求 新增“试验:中标方若从未向昆纤公司供应过丙酮回收用活性炭,需先供应12.6吨活性炭开展生产试验,试验周期不低于1年。试验结果符合昆纤公司的要求后,再供应剩余数量的活性炭。试验结果不符合昆纤公司要求的,终止合同”。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20260427093000秒”变更为“20260429093000秒”。

4、变更时间:2026413日。

二、其他公告内容

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已在中烟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cgjy.tobacco.com.cn)电子答疑文件中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根据修改后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务必查询网站信息,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本变更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公告为准,对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昆明醋酸纤维有限公司采购供应部规范管理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明醋酸纤维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725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871-65631028-204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丹霞路集成大厦15

联系人:张博 王敏 何镜红 字学贤

电话:0871-65345308

电子邮件:w5325308@163.com